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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是EXO的飯應該都知道這則報導,更多人會因為私生飯的作為而感到生氣。
坦白說,當我看到內容時,我好奇的是,私生飯的時間怎麼那麼多啊?台灣也有所謂的私生飯嗎?
後來有人留言說,通常私生飯有錢又有閒,既然先天條件那麼好的話,應該要去做更有意義的事,不是嗎?
其實我一直覺得,能跟自己喜歡的偶像在同一個國家甚至同一個地區生活,其實是很幸福的。
可能因為我剛好迷的都是海外地區,所以不管是演唱會、還是所謂的追星,我一次經驗也沒有,更現實一點的問題是,沒那本錢。
當然,他們也是有來台灣過,但一個在南,一個在北,很想拼看看,卻總是敗給理智,因為有了第一次,就會想第二次、第三次,但哪來的那麼多的金錢跟時間。
每次看到類似這樣的報導,我總是覺得那些飯不惜福,能親眼看到自己的偶像是多麼開心的一件事,遠在海的另一邊的我們,想做也做不了的事,他們能輕而易舉,卻往往是造成別人的困擾。
"粉絲行為,偶像買單",不知何時,開始出現這樣的話,老實說我覺得莫名其妙。
為什麼個人的偏差行為,卻要別人替他背書?就像犯罪者,能說是他爸媽教的不好嗎?還是說學校的老師沒告訴他不能做壞事?怪了,粉絲行為就是粉絲,關偶像什麼事??
誰會希望自己的飯那麼不理智?就算透過媒體、透過網路開導勸說,這樣就有用嗎?會做的還是會做,不會做的就是不會做。
偶像也是人,也該有私人空間,不只偶像,就連對待自己身邊的人也是,什麼事都要調查追踪透徹的話,最後一定會出問題。
身為私生飯的你們,難道要等到他們說重話還是尋求法律途徑時,才會甘願放手嗎?與其做那些讓人討厭的事,為什麼不想想做其他更有意義的事,讓偶像們覺得說,我們有你們這樣的飯,是種福氣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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